【蒋芳菲】东亚区域经济合作中的“信任赤字”:演变与动因
文章将“信任赤字”定义为合作中信任供不应求的状态,并尝试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探究了东亚区域经济合作中“信任赤字”的演变过程、主要影响因素及其权重差异,从而为破解这一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和视角。文章认为,不同程度的“信任赤字”实际上长期存在于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各个历史阶段,且近年来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究其根源,这是东亚地区长期以来信任需求较高和信任供给不足两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应归咎于缺乏合适的目标设置、缺乏值得信任的制度规范、以及主要成员对美国的双重不对称依赖等一系列因素的长期影响,尤其是近年来美国亚太战略调整和中国迅速崛起等耦合性因素所引起的“叠加效应”。
近年来,随着东亚区域经济合作面临种种困境,主要成员之间的相互猜忌、防范、隔阂和误解明显增加,越来越多学者指出, “信任赤字”已成为影响东亚地区进一步深化交流合作、推进区域经济合作进程的主要障碍之一。2019年3月,习近平主席也在中法全球治理论坛闭幕式的致辞中指出,日益突出的“信任赤字”是当今国际社会亟需破解的“四大赤字”之一。
然而,究竟什么是“信任赤字”?为什么东亚区域经济合作会面临日益严峻的“信任赤字”问题?遗憾的是,这一概念虽被国内外学界、媒体界频频提及,也引起了国内外领导人的高度重视,但专门针对“信任赤字”的理论探讨和政策研究仍很不充分。既有研究不仅对“信任赤字”的理解较为模糊和混乱,对其原因的分析也比较片面和笼统,无法对上述问题提供令人满意的答案。鉴于此,本文将对“信任赤字”的定义与成因展开更加系统深入的理论探讨,尝试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构建本文的理论分析框架,并根据这一框架探究东亚区域经济合作中“信任赤字”的演变过程、主要影响因素及其相对权重,从而试图为破解上述问题提供一种新的思路和视角。
二、文献综述
(一)学界关于“信任赤字”的研究现状及其不足
社会科学领域针对信任问题的系统性理论研究最早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的社会学、心理学和经济学,随后迅速扩展到组织管理学、政治学等其他学科,并于冷战结束后逐渐走入国际关系学者的视野。然而,尽管信任问题引起了多个学科的研究兴趣,但不同学科对信任的定义、内涵、功能、来源、变化,及其与合作/冲突之间关系等问题有着截然不同的理解和阐释,并逐渐形成了理性主义、社会心理学以及综合/分析折中主义三种不同的研究路径。这既反映了信任概念本身的丰富性、复杂性,也充分凸显了既有研究中信任概念的“模糊化”与信任研究的“碎片化”等问题。
在信任问题这项庞大的研究议程中,近年来国内外学界对“信任赤字”的关注与日俱增。但受到信任概念“模糊化”与信任研究“碎片化”的负面影响,既有研究对“信任赤字”的理解也十分模糊和混乱,兼具系统性与理论性的研究成果屈指可数。作为一个学术概念,“信任赤字”至今尚无明确定义,遑论对其内涵、成因,以及解决方案的系统性理论阐释。
在既有相关研究中,国内外学界对“信任赤字”的理解主要有以下三种代表性观点:一是认为“信任赤字”是被创造出来的一个“名不符实”的概念,因为国家之间相互信任的最低水平是毫无信任,即信任度为零。零已经是信任的最低水平,不可能出现负数,那么“赤字”便无从说起。二是将“信任赤字”理解为小国对大国、公众对政府,或受权者对掌权者猜忌、疑虑、缺乏信任的状态。三是将“信任赤字”理解为行为体之间“互信流失”、“信任破裂”、相互猜忌与防范心理加深的表现。
本文认为,这三种对“信任赤字”的理解都有一定偏差,且都存在将“信任赤字”与其他相关概念混为一谈的问题。其中,第一种观点之所以认为“信任赤字”不具有自主性,甚至都不具有存在的意义,是因为它完全混淆了“信任赤字”与“互不信任”这两个相关却不同的概念。笔者认为,互不信任的国家之间并不一定存在“信任赤字”,“信任赤字”的出现也不一定意味着国家之间毫无信任。另外,信任与不信任是一种相对概念,两者是一个连续谱上的变量,而不是常量。在无政府状态的国际社会中,国家间信任是一个不断建构的过程而不是一个结果,并不存在完全的信任或不信任,因此“信任度为零”的说法也值得商榷。
第二种观点虽然承认“信任赤字”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重要问题,但它同样将这一概念片面地理解成了“不信任”或“信任缺失”的同义词,并存在将“信任赤字”常量化、常态化的问题。不仅如此,“信任赤字”并不都是因为权力不对称所引起,也不只存在于不对称的权力关系中,更不仅仅意味着权力弱势方对强势方单向的不信任。这种观点过于强调了权力强势方对于“信任赤字”的影响,而相对忽略了权力弱势方的主观能动性和双方的互动过程,因此也存在较大片面性。
第三种观点虽将“信任赤字”视为一个具有自主性的变量,但它只是简单地将“信任赤字”与“互信流失”、“信任破裂”等概念等量齐观,这种理解也存在一定的偏差。尽管互信流失或信任破裂可能引发行为体之间的“信任赤字”,但在行为体之间信任状态/程度不变,甚至信任有所增强的情况下,同样可能出现“信任赤字”问题。
鉴于此,本文将尝试对“信任赤字”的内涵与成因等问题进行较具系统性的初步理论探索,以期在本文的抛砖引玉之下,今后能有更多研究者对这一问题共同开展更加深入的理论和政策研究。
(二)学界对东亚“信任赤字”成因的代表性解释及其不足
尽管目前鲜有文献专门针对东亚区域经济合作中的“信任赤字”问题进行研究,但已有不少学者在相关研究中尝试对东亚“信任赤字”(或成员间互信缺失、互信不足、互信流失等问题)的成因给出了一些不乏启发性的解释,其中包括以下几种代表性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历史遗留问题、地区领土争端、政治体制或意识形态差异等因素是导致东亚各国之间始终缺乏互信、长期存在“信任赤字”问题的根本原因。不可否认,这些因素会增强东亚国家间的不信任感,制约它们之间信任关系的建立与发展,从而也可能引起“信任赤字”问题。但这一观点最大的问题在于将东亚国家间的信任状态常量化、常态化。如果成员之间因为这些因素而始终缺乏互信,那么它们之间长期存在的“信任赤字”便只能看作一个“常量”,又如何能够日益凸显并影响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变化?因此,这些因素虽然重要,但并不足以解释不同历史阶段内东亚国家间信任状况的变化,以及区域经济合作中“信任赤字”严重程度的差异。
第二种观点认为东亚成员之间的信任不足主要归咎于各国的安全意识错位或强烈的本体性安全需求,强调了国家安全认知与国际秩序在信任生成过程中的重要性。不可否认,安全因素(包括国际/地区安全环境、国家对彼此的威胁认知等)不仅会影响国家承担信任风险的能力和意愿,也会影响它们对彼此能力和意图可信赖性的评价,从而可能成为阻碍成员间建立和增强信任关系、引发东亚“信任赤字”问题的重要因素之一。然而,仅从这个角度来理解国家间信任生成与东亚区域合作中的“信任赤字”仍存在一定的片面性。一方面,即便是在本体性安全需求不强、对彼此的安全认知没有偏差的情况下,国家之间也不一定能够建立并不断增强互信,且依然可能出现“信任赤字”问题。另一方面,在国际秩序/外部世界不够安全可靠的情况下,强烈的安全意识或本体性安全需求并不一定会阻碍国家间信任的建立和发展,也有可能导致东亚各国更容易为了应对共同外部威胁而增强互信与合作。
第三种观点认为中国的迅速崛起及其在应对中美战略竞争、解决地区领土争端等问题上日益“自信、强硬(assertive)”的态度是导致东亚成员间战略互疑不断上升、“信任赤字”日益凸显的主要原因。首先,近年来中国的迅速崛起对地区经济结构、权力分配、安全局势,乃至整个国际政治经济秩序都产生了一系列深远影响,因此的确可能成为影响东亚区域经济合作中“信任赤字”的重要因素之一。然而,这一问题并非在中国崛起后才出现,且在冷战结束后较长一段时期内,中国崛起与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迅速发展几乎同步发生,这些都说明中国崛起并非引发东亚“信任赤字”、阻碍区域经济合作进程的根源。其次,“信任赤字”是多个成员之间长期互动博弈的结果,这种观点过于夸大了中国因素对成员间信任状况与区域合作进程的影响,而相对忽略了美国与其他成员的政策行为对中国外交政策和地区国际格局的深远影响。最后,这一观点暗含了一个前提假设,即中国必将以对东亚各国有害的方式来使用它不断增长的实力。但实际上,迅速崛起的中国也有可能成为破解东亚“信任赤字”的关键积极因素。因此,将崛起国意图的不可信赖性视为常量,也是这一观点的主要缺陷之一。
此外,还有一些文献指出美国因素的干扰、领导权之争、缺乏文化认同等因素是导致东亚成员间缺乏互信的主要原因。这些研究虽为我们理解东亚“信任赤字”问题的成因提供了更为丰富的视角,但也都存在论述不充分或解释力不足的问题。
本文认为,既有研究之所以都未能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主要有三个原因:其一,由于大部分文献都将“信任赤字”与“互不信任”、“信任缺失”或“信任流失”等概念相互混淆,因而对其成因的分析基本只局限于探讨东亚国家间信任/不信任的影响因素,而相对忽略了信任与合作之间的互动关系及其对“信任赤字”的影响。其二,也正是因为缺乏信任与合作互动的分析框架,大部分文献都局限于对东亚“信任赤字”问题的静态分析,对其历史演变过程和严重程度上的微妙变化都缺乏足够关注与深入阐释。其三,信任本身是包含了理性和非理性因素的“综合变量”,东亚区域经济合作中的“信任赤字”问题也是诸多因素长期共同作用的结果,但大部分文献都倾向于选择“片面而深刻”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来阐释这一问题,从而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解释力。
鉴于此,本文将在汲取既有研究有益营养的基础上,尝试引入信任与合作互动的分析框架,并采取历史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东亚区域经济合作中“信任赤字”的演变过程及其主要影响因素展开更为系统全面的讨论,以期为破解这一问题提供更多线索。
三、 “信任赤字”:概念界定与理论辨析
(一)“信任赤字”的定义与判断标准
本文认为,“信任赤字”与“互不信任”、“互信缺失”、“互信流失”等概念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主要是针对合作而言,而不仅仅意指国家间的信任状况或信任程度的变化。因此,若要理解“信任赤字”,首先需明确信任与区域经济合作的定义,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
本文中,信任主要是指国家在外部环境存在不确定性和自身能力存在局限性的条件下,为了趋利而对其他国家能力和/或意图形成的一种积极心理预期;不信任则是同等条件下,国家为了避害而对其他国家能力和/或意图形成的一种消极心理预期。根据信任来源、形成难度、维持成本、稳定程度等方面的差异,本文将国家间信任划分为理性信任、过程信任、制度信任和道德信任四种基本类型。它们反映了信任的四种不同来源,也分别代表了信任的不同层次和水平。随着信任层次的提高,信任形成的难度更大、耗时更长,但形成后的维持成本更低,稳定性也更强。
本文中,合作主要是指国家为了追求共同利益/目标而自愿进行政策调整和利益协调的行为、状态和过程。区域经济合作则是指某个特定区域内,由国家推动的、旨在通过建立和发展双边或多边区域合作机制来促进地区和平与发展、提升民众福利水平,并以实现区域一体化为共同目标的实践、状态和过程。根据形成难度、合作方式、稳定程度、成员融合程度等方面的差异,本文将区域经济合作大致划分为直接互惠、间接互惠、群体选择性互惠、群体普遍性互惠四种主要合作机制。区域经济合作的阶段性进展分别以这四种不同层次合作机制的建立为主要标志。然而,区域经济合作进程的发展并不是高层次合作机制替代低层次合作机制的过程,而是各成员通过建立和维持更高层次的合作机制,使其与低层次合作机制之间像“俄罗斯套娃”一样相互嵌套、彼此促进、协同进化,不断激发域内成员之间形成更紧密的合作关系,达到更高的合作水平,最终实现区域一体化的过程。
假设不同层次合作机制的建立需以不同层次信任类型的形成为基本前提,那么“信任赤字”则可以理解为“合作中信任供不应求的状态”(如图1所示)。因此,衡量国家之间是否存在“信任赤字”的标准,不仅仅是看它们之间是否存在信任或信任程度的高低,还需看它们之间的合作状况,尤其是看信任层次与合作层次之间是否存在落差。一般而言,如果域内国家在推进落实既有区域合作协议、计划或项目时,出现内部分歧加剧、合力减弱、经济成本增加、政治阻力加大等问题,或是成员之间长期难以达成或落实新的、更高层次的合作构想、倡议、协议等,都可视为“信任赤字”凸显的外在表现。
(二)“信任赤字”的肇因与主要影响因素
从前文的分析可以看出,“信任赤字”问题通常可能源于两方面原因。一是合作中对信任的需求过高/增加。在国家之间信任水平整体不高或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如果它们主观期望或客观需要进一步深化、拓展合作,建立更高水平的合作机制,那么这可能会引发或加剧高水平合作预期与低水平信任状态之间的矛盾,从而导致新的合作难以达成。二是合作中的信任供给不足/减少。在国家间整体合作水平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如果它们之间的信任关系或形成信任的部分条件遭到严重破坏,那么可能会导致信任层次整体出现下降,合作中的信任供给显著减少,进而增加维持现有合作水平的难度和成本。当然,如果这两方面因素同时出现恶化,甚至产生“叠加效应”,那么“信任赤字”问题则会加速恶化并更加凸显。
据此,我们可以对区域经济合作中“信任赤字”的主要影响因素进行逐级分层,并构建层次分析结构图如下:
1. 需求端
在区域经济合作进程中,根据地区实际状况设置适宜的、分层次的阶段性合作目标,设计清晰、明确的路线图,使域内各国形成与信任水平相匹配的、相对稳定的合作预期,是确保合作能够稳步推进的重要保障。尤其是在合作初期,合理设置合作目标与有效管理合作预期不仅有助于各成员明确合作方向与路径,也有利于使它们在不断实现预期利益/目标的过程中增进共识、提升互信、形成合力。因此,从需求端来看,可能引发区域经济合作中“信任赤字”问题的主要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主要成员因为主观预期过高而主动设置了与成员间实际信任水平脱节的合作目标;二是主要成员因为外部威胁/内部风险加剧而产生了建立更高层次合作机制的客观需求。
2. 供给端
在无政府状态下的国际社会中,国家间信任的建立不是不可能的,但也是有条件的。由于国家对彼此能力和意图的预期会随着国内外客观环境与决策者主观认知的变化而调整,且容易受到各国在国际重大危机、冲突或关键事件中的行为选择及其后果的影响,因而国家间信任的形成和变化具有显著的阶段性特征。在不同历史阶段,主要成员之间能否形成不同层次的信任类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们之间是否具备形成该信任类型的基本前提条件。若其中部分条件长期缺失或遭到严重破坏,则可能导致主要成员之间的信任层次长期难以提高或在某一阶段出现急剧下降,进而引发“信任赤字”问题。例如,若域内国家对彼此的生存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或严重缺乏共同利益基础与履约能力,那么它们之间往往很难形成理性信任。若域内缺乏值得信任的主导力量来协调各方利益、整合地区信任网络,各国无法在长期互动中提升对彼此的熟悉度、亲密度和善意感知,那么它们之间往往也难以形成过程信任。若域内长期缺乏值得信任的制度规范和相对稳定的信任文化,地区信任网络无法形成较为清晰明确的边界,那么域内成员之间往往难以形成制度信任。若域内各国对本国和区域合作的发展前景严重缺乏信心,社会文化难以相融,难以形成共有道德观念和身份认同,那么它们之间往往也难以形成道德信任。
3. 耦合项
在区域经济合作中,域内成员对域外成员的不对称依赖程度、域内权力结构的稳定性,以及霸权国的政策支持程度不仅会影响成员间信任的形成和变化,也可能影响区域经济合作中的信任需求。因此,从耦合项来看,容易引起需求端与供给端同时恶化的因素主要有三个:
一是域内各国对域外势力(国家或群体)的不对称依赖。一方面,如果域内各国对域外势力的不对称依赖程度远远超过它们对彼此的相互依赖程度,那么它们之间信任的形成和变化,以及地区信任网络、信任文化的发展都很容易受到域外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对域外势力的过度不对称依赖也可能大大增加域内成员在抵御域外风险上的脆弱性,从而增加它们对区域合作的客观需求。
二是域内大国的迅速崛起。一方面,域内大国的迅速崛起及其引起的地区经济结构与权力分配变化可能会动摇或破坏域内成员之间的既有信任基础,引起各成员政策行为的调整和它们之间互动过程的变化,从而导致域内各国构建信任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另一方面,域内大国的迅速崛起也可能使国际和地区局势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从而进一步增加区域合作中的信任需求。
三是霸权国实施不利于域内国家间合作的区域政策。一方面,如果霸权国对特定区域实施不利于成员之间合作的制度安排和区域政策,不仅会阻碍域内信任网络的形成和发展,破坏地区内制度信任与道德信任的形成,也会对各成员的政策行为和互动过程产生一定的负面示范效应。另一方面,霸权国的区域政策也可能大大增加区域成员面临的外部风险,增强域内国家“抱团取暖”、共同抵御外部威胁的合作预期。
(三)对“信任赤字”影响因素的权重分析
从前文的论述可以看出,可能引起区域经济合作中“信任赤字”问题的影响因素众多。且对于不同区域,或同一区域的不同历史时期来说,导致“信任赤字”的主要原因和影响因素可能也并不相同。那么,在特定历史时期的特定区域,不同影响因素是否存在相对权重差异?如何判断哪个(些)因素的影响最大?由于信任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和内隐性,且影响“信任赤字”的因素大多难以量化,很难在同一个标准下进行相互比较,因此,为了判断特定时期、特定区域内主要影响因素的相对重要性,本文认为可在历史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运用层次分析法进行定量分析。
层次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简称AHP)最早于20世纪70年代由美国匹兹堡大学萨蒂(Thomas L. Saaty)教授提出。该方法主要适用于涉及多个不同因素,且各因素定量数据信息较少的复杂决策问题。该方法的核心是将一个复杂的多指标决策问题作为一个系统,将其逐层分解为不同的组成因素,形成一个多层次的分析结构模型,然后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综合相关专家学者的经验和看法,用数学方法将不同观点进一步客观化、科学化,计算出层次单排序(权数)和总排序,进而确定不同因素的相对重要程度。具体而言,该方法主要包含四个操作步骤:
1. 构建层级关系。一般可根据需要分为目标层、准则层、因素层、指标层、方案层等。根据图2,本文构建的层级关系主要包括目标层、原因层、因素层三个层次。
四、东亚区域经济合作中的“信任赤字”及其原因分析
(一)东亚“信任赤字”问题的历史演变
本文将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形成和演变大致划分为萌芽期(1967-1989)、兴起期(1989-1997)、发展期(1997-2008)、滞缓期(2008-2017)、剧变期(2017至今)五个主要历史阶段。纵观半个多世纪以来的区域经济合作史,“信任赤字”问题实际上长期存在于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各个阶段,但其具体表现和严重程度在不同阶段仍有所差异。
1.萌芽期(1967-1989):C3—T1
冷战初期,分属于美苏两大阵营的东亚国家之间几乎处于相互敌对、互不信任的状态。在这一背景下,尽管日本和部分东南亚国家早在20世纪50年代便萌发了区域经济合作的构想,并开始了一些推动区域合作的尝试,但都未能成功建立稳定的合作机制。
自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开始,随着东盟的成立,以及中美、中日和部分东盟国家之间双边关系的改善和信任关系的建立,东亚区域经济合作逐渐从酝酿开始走向萌芽。作为经济实力最强的成员,日本开始通过贸易、投资和货币“三位一体”战术在东亚推行 “雁型模式”,期望能够建立一个相对封闭的区域经济集团,并取代美国成为东亚地区的 “市场提供者”和区域合作中的主导力量。这是二战结束以来东亚成员首次尝试主导建立将西方国家排除在外的群体选择性互惠合作机制。
然而,这一时期东亚国家间主导的信任类型是基于共同经济利益而初步形成的理性信任,仍严重缺失建立过程信任和制度信任的基本条件。一是在美苏两极格局下,国际和地区安全环境仍比较恶劣,地区信任网络、国际贸易制度以及各国国内法律制度体系都很不健全,难以基于长期制度安排形成相对稳定的信任文化。二是大部分东亚国家与日本重建互信与合作关系不久,尽管它们对日本的经济实力有一定积极预期,但二战中被日本侵略的惨痛经历使它们对日本仍高度缺乏亲密度和善意感知,对日本推销“雁型模式”的行为也充满了防范和抵触心理。这也是为什么日本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大力推行“赔偿外交”,积极采取各种手段改善自身在东亚地区的国际声誉。三是这一时期东亚地区对外贸易具有“进口靠日本、出口靠美国”的重要特征,且日本自身在经济和军事上对美国存在双重不对称依赖,综合实力仍存在较大局限性,所以日本很难取代美国成为地区信任网络中的主导力量。
因此,日本这一尝试不仅注定难以成功,反而还加剧了其他成员对日本能力和意图上的负面预期,使东亚区域经济合作中出现了较为严重的“信任赤字”。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随着美国开始加大对日经济打压力度,日本在区域经济结构中的“领头雁”作用开始显著下降,东亚各国对日本经济实力上的积极预期也变得更加不足。直至冷战结束,日本始终未能推动东亚各国建立正式的多边制度性合作,遑论以日本为中心的区域经济集团。
2.兴起期(1989-1997):C3—T1+T2
1990年12月,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在访华期间提出东盟和中日韩合作建立“东亚经济集团”(EAEG)的构想,并建议由马来西亚出面组织,日本发挥主导作用,中国发挥重要作用,得到了中方的积极支持与肯定。类似于欧洲和北美地区的经济集团,EAEG也是一个具有相对封闭性、排他性和内部互惠性的区域经济结构。在很大程度上,这一构想既是东亚成员之间信任程度阶段性提升的一个“副产品”,也源于马哈蒂尔对欧洲和北美区域一体化迅速发展可能对东亚带来一系列挑战的敏锐感知,以及对东亚发展模式过于依赖外部市场的担忧和反思。这也是继日本后,东亚成员第二次尝试建立将美国排除在外的群体选择性互惠。
然而,在这一时期,尽管东亚各国之间的理性信任和区域意识已得到显著增强,并初步具备形成过程信任的基本条件,但与建立EAEG所需要的信任水平之间仍有较大落差。一是后冷战初期,美国在国际贸易体系和日渐成形的东亚地区信任网络中都处于主导地位,东亚成员对美国经济的不对称依赖程度远远高于彼此之间的相互依赖程度。不仅东亚地区信任网络边界难以明确,各成员在制度规范、身份认同等方面形成的地区共识十分有限。二是日本经济泡沫已然破灭,东盟内部凝聚力仍严重不足,它们都远不具备将美国排除在外,并对内协调各方利益、主导区域合作的能力。三是随着部分东亚国家相继加入亚太经合组织(APEC),它们对美国及其主导的亚太区域合作前景仍有较高的积极预期,这也导致EAEG对东亚成员的吸引力相对有限。
在这一背景下,东亚区域合作中的“信任赤字”再次凸显,EAEG构想很快便因美国的强烈反对、日韩的消极态度,以及东盟内部分歧难消而不了了之。即便EAEG后来被更名为“东亚经济核心论坛”(EAEC),以凸出其自愿合作、平等开放、非歧视和非排他性质,也仍然无疾而终。
3.发展期(1997年~2008年):C4—T1+T2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在韩国总统金大中的提议下,“东亚展望小组”(EAVG)成立,并开始对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未来进行研究。2001年,EAVG将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目标定为建立“东亚共同体”,并建议将“10+3”领导人会议演变为13国平等参加的东亚峰会,与东亚自贸区(EAFTA)和东亚金融合作机制共同组成构建“东亚共同体”的三大支柱。“10+3”领导人会议对EAVG的建议表示一致认可,并最终决定于2005年召开首届东亚峰会。
从本质上来看,“东亚共同体”构想是一种包括东盟十国、中国、日本、韩国共13个成员在内的群体普遍性互惠合作机制。其提出既是亚洲金融危机后东亚成员之间互信显著提升的结果,也是东亚地区主义进一步增强的表现。然而,尽管这一时期东亚成员之间的理性信任和过程信任都已显著增强,也初步具备形成制度信任和道德信任的部分条件,但与构建群体普遍性互惠机制所需要的信任水平仍差距过大。一是东亚各国社会文化的亲缘性尚不足,法律制度的相容性仍不强,能够促使它们对彼此产生持续性信任感和认同感的制度规范和共有观念都十分有限。这也是为何各成员对于“东亚共同体”的性质、范围等都有截然不同的解读,对实现路径的看法也出现了较大分歧。二是成员间合作仍高度依赖外部市场,东亚信任网络的内部凝聚力和资源供给能力仍严重不足。加上亚洲金融危机使东亚各国对本国经济安全和世界经济发展的信心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它们能够为建设“东亚共同体”而承担的信任风险、合作成本与国际责任实际都较为有限。三是这一时期中日因历史记忆等问题而恶性互动不断增加,这不仅限制了双方亲密度和对彼此善意感知的提升,增强了彼此的威胁感知和防范心理,也对地区信任网络的进一步发展造成了较大阻碍。
因此,对于此时的东亚成员来说,“东亚共同体”构想仍过于远大而模糊,建设“东亚共同体”之路也注定曲折而艰辛。在建设“东亚共同体”和筹备东亚峰会的过程中,不仅区域合作中的“信任赤字”问题再次凸显,成员之间的互信也开始不断流失。一方面,为了防范中国地区影响力的扩大,日本突然要求在“10+6”的框架下邀请澳大利亚、印度和新西兰加入东亚峰会,从而与坚持“10+3”架构的中、韩、东盟国家之间产生了较大分歧。另一方面,出于对自身主导地位和“东盟+”制度架构的维护,东盟坚持作为一个整体参与东亚峰会,并建议将其与“10+3”领导人会议并行。在各方妥协下,首届东亚峰会最终以“10+3+3”的框架形式如期举行,但其性质、目标定位、成员设定等都与最初设想有很大差异,也并未真正承担起构建“东亚共同体”的任务。此后,“东亚共同体”概念日益弱化,各成员对于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信心和积极性都明显下降,合力明显减弱,对其发展方向与主要架构也变得更加迷茫。
4.滞缓期(2008年~2017年):C3—T1
2008年金融危机后,美国高调宣布“重返亚太”并加入泛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TPP)谈判,东盟也有四个成员国相继成为TPP成员。在这一背景下,东盟于2011年提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概念,希望在整合现有五个“东盟+”自贸协定(FTA)的基础上,主导签订涵盖东盟十国、中、日、韩、澳、新、印16个成员国的全面性、一揽子贸易与投资协议合作框架。本质上,RCEP是东盟在 “10+6”框架下主导建立群体选择性互惠的一次新尝试。这既是东盟积极应对地区局势变化、探索区域经济合作新模式的表现,也是东亚区域经济合作架构正式从“10+3”向“10+6”变轨的分水岭。
然而,由于这一时期内东亚地区多个层面的信任基础都相继遭到破坏,成员之间的信任层次开始出现明显下降,因而并不具备在“10+6”基础上建立群体选择性互惠的基本条件。一是随着东亚安全局势更趋紧张,中国与其他地区成员之间的领土争端不断激化,恶性互动不断增加,它们对彼此的敌意和防范心理显著增加,亲密度和善意认知显著降低,政策行为也开始出现明显转向。二是在地区大国竞争加剧的背景下,“小马拉大车”模式的弊端日益凸显,东盟在地区信任网络中的主导地位不断下降,越来越难以承担引领东亚区域合作深化发展的重任。三是在TPP与RCEP并行竞争的“双框架”格局下,印度等新成员的加入、美国对区域合作机制的“工具化”利用,以及日本等成员在不同群体中的“骑墙”行为都使得东亚地区信任网络变得更加松散,边界变得更加模糊,共识更加难以凝聚,系统性信任基础也变得更加薄弱。
因此,尽管各成员普遍表示看好RCEP的广阔前景,并多次表达了早日达成协议的期望,但它们在实际谈判中合力明显不足,始终分歧难消,从而导致RCEP谈判进程严重滞缓。直至2015年10月,各成员才真正开始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核心领域展开实质性磋商,这也意味着2015年结束谈判的原计划早已化为泡影。截至2017年美国特朗普政府上台之前,RCEP谈判的任务完成度甚至都不到一半。
5.剧变期(2017年至今):C3—T1
2017年以来,在“特朗普冲击”、新冠肺炎疫情蔓延、中美战略竞争加剧、俄乌冲突爆发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东亚地区局势,乃至整个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开始发生一系列更加快速而微妙的变化。
在这一时期,东亚主要成员并未提出新的合作倡议/构想,对彼此之间潜藏利益的重视程度也有一定提升,但东亚“信任赤字”问题仍因成员间各个层面信任基础的全面削弱而变得更加严峻。一方面,随着全球金融危机、中美贸易摩擦升级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不断“渗入”,各国国内社会分裂、发展困境和政治舆论压力不断“外溢”,各成员对本国发展和区域合作前景的信心都流失愈发严重,紧张焦虑情绪与日俱增。另一方面,在疫情持续蔓延、中美战略竞争加剧、俄乌冲突持续胶着的背景下,国际和地区安全形势更加恶化,域内成员对彼此的防范心理进一步加深,在制度规范、身份认同等方面的分歧进一步加大,在互动中表达善意、守信履约的能力受到了更大抑制,地区信任网络也因此变得更加撕裂、脆弱和不稳定。
因此,一方面,东亚成员对于早日达成RCEP、增强域内合作、共同抵御外部风险、维护多边国际贸易体系的愿望和决心变得更加强烈。自2017年底开始, RCEP谈判进程明显加速,一年之内谈判任务完成度便迅速提升至接近80%。2020年11月,各成员正式签署协议,这也意味着历经8年“马拉松”式谈判的RCEP终于修成正果。但另一方面,主要成员在区域经济合作中的合力进一步减弱,分歧进一步加剧,维持既有合作水平成本和难度也进一步增加。2019年11月,印度在RCEP谈判接近尾声之际突然宣布“退群”,并公开表达了对RCEP及其成员的强烈不满。这不仅给RCEP的发展前景带来了更大不确定性,也从侧面反映了印度与中国、东盟等东亚主要成员之间的互信不足。2022年5月,RCEP刚生效不久,拜登政府又宣布启动旨在孤立中国、架空RCEP的“印太经济框架”(IPEF),且11个RCEP成员国和印度都已作为初始成员国加入IPEF谈判。尽管IPEF的前景尚不明朗,但随着其谈判进程的推进,东亚区域经济合作或将日益面临发展方向和路径选择上的“双重不确定性”。
(二)东亚“信任赤字”问题的成因与主要影响因素
从东亚区域经济合作中“信任赤字”的历史演变过程可以看出,这一问题的长期存在和日益凸显是东亚地区信任需求较高和信任供给不足两方面因素长期共同作用的结果。从信任“需求端”来看,东亚主要成员对区域经济合作的主观预期常常与成员之间的实际信任水平脱节,这不仅容易增加各国在互动过程中的误解和分歧,也增加了它们因预期失败而信任流失的风险。从信任“供给端”来看,东亚成员之间的信任类型一直都是以理性信任为主、过程信任为辅,地区内系统性信任基础长期严重不足,成员间信任关系普遍脆弱性和不稳定性较强,因此不仅维持和增强互信的成本较高,也很难在集体行动中显著提升对彼此意图的正面预期。
具体而言,在不同历史阶段,导致东亚“信任赤字”问题的主要因素有所差异,但本文认为,缺乏合适的目标设置、非传统安全的频繁冲击、成员自我脆弱性预期普遍较高、地区内缺乏值得信任的主导力量和制度规范、域内成员对美国的长期不对称依赖、中国的迅速崛起和美国亚太战略调整是导致这一问题长期存在并日益加剧的几个最主要影响因素。(如图3所示)。
1.缺乏合适的目标设置
首先,从需求端来看,东亚主要成员常常设置与成员间实际信任水平脱节的合作目标,这是导致东亚区域合作中信任需求过高、“信任赤字”长期存在的主要因素之一。
一方面,“雁型模式”、 “东亚经济集团”、“东亚共同体”等目标都表现出了东亚主要成员过于急切地希望建立以自我为中心、将美国排除在外的区域经济合作模式的期望。然而,由于它们对国家间信任缺乏足够重视,兼顾和关切其他成员利益的意识不强、意愿不足,也过高地估计了自身的能力可信赖性,结果不仅引起了美国的强烈反对,也增加了其他成员的疑虑和排斥心理,从而导致合作难以成功。
另一方面,2008年金融危机后,东亚成员之间的信任已加速流失,但它们不仅没有及时修复互信,反而设置了在更大范围内、达成更高水平的RCEP这一合作目标。这不仅扩大了成员间信任水平与合作目标之间的鸿沟,也进一步增加了它们弥合这一鸿沟的成本与难度。这也是为什么RCEP早期谈判十分艰辛,各成员都越来越认识到整合五个“东盟+1”FTA甚至比重新建立一个合作机制的难度还大。
2.非传统安全威胁的频繁冲击
从需求端来看,非传统安全威胁的频繁冲击和东亚国家自身风险应对能力的相对不足也是造成东亚区域经济合作中信任需求长期较高的主要因素之一。
冷战结束以来,由于东亚各国频频遭到金融危机、自然灾害和新冠肺炎疫情等非传统安全威胁的严重冲击,区域治理体系和各国经济发展都面临严峻考验,加上欧洲和北美区域一体化发展对东亚各国带来的潜在负面影响,东亚各国也因此更希望通过与其他成员“抱团取暖”来确保个体的生存和发展。例如,EAEG和“东亚共同体”的提出都包含了东亚成员希望共同应对欧美经济集团/金融危机的成分。RCEP的提出也包含了东盟希望团结各成员共同抵御金融危机冲击和TPP威胁的诉求,其签署更是体现了各成员共同应对“特朗普冲击”和新冠疫情引发的全球经济衰退、维护多边国际贸易体系的愿望。
3.东亚成员自我脆弱性预期普遍较高
从供给端来看,东亚各国的自我脆弱性预期普遍较高,很难在互动中显著提升对彼此的亲密度与善意认知。这是导致东亚成员间信任关系脆弱性强、稳定性弱、难以维持和不断增强过程信任的主要因素之一。
其一,东亚地区曾饱受西方殖民统治和日本侵略之苦,并经历了美苏冷战以及持续不断的外部势力干预。这些历史创伤,以及域内各国对待历史的态度分歧导致它们都对国家自主性高度敏感,且对其他国家可能扩大地区影响力或干预本国政策的行为十分警惕。
其二,冷战结束后,尽管东亚安全环境整体有所改善,但悬而未决的领土争端、朝核问题、台湾问题等使得地区安全局势一直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因此,东亚各国对自身生存安全普遍存在较大忧虑,在对外交往中承担信任风险的意愿也十分有限。
其三,东亚各国在全球产业链中长期处于相对劣势地位,且域内各国资源禀赋状况不一,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国内政治社会也日益分裂。这使得各成员都面临较大的国内政治舆论压力,在对外交往中信任他国和值得他国信任的能力都相对不足。
因此,尽管东亚各国能够在共同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建立和维持信任关系,并在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过程中积累一些良性互动和对彼此的好感,但它们因自我安全感严重不足和自我脆弱性预期普遍较高而一直在对外交往中存在较多不能触碰的敏感点或红线。一旦其他成员在互动中有意或无意触及到某些敏感点或红线,它们便很容易对对方产生敌意,甚至可能因反应过激而破坏互信。这不仅增加了东亚各国之间维持和增强过程信任的难度与成本,也制约了地区内信任层次的整体提升。
4.缺乏值得信任的主导力量
从供给端来看,东亚地区信任网络缺乏能力和意图上都值得信任的主导力量,这也是导致东亚地区信任网络脆弱性强、稳定性弱、内部凝聚力严重不足的主要因素之一。
在萌芽期,日本一直最具备引领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客观能力和主观意愿。但历史积怨、雁型模式的弊端、日本与美国在军事和经济上的深度捆绑,日本经济泡沫的破灭,以及日本争夺区域主导权的雄心等因素加剧了其他成员对其能力和意图可信赖性的质疑,从而导致日本始终未能成为引领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主导力量。
随着冷战的结束,东亚成员一度将引领区域经济合作的希望寄托在霸权国美国身上。但从两次金融危机后美国的政策行为可以看出,美国既没有推进东亚区域一体化的意图,也缺乏为此承担更多责任的意愿;既不允许一个没有美国参与的东亚经济区存在,也不能容忍其他地区大国发挥主导性作用。这种心态和立场也导致其他成员对美国的意图可信赖性疑虑难消。
尽管东盟相对实力较弱,但对中日等地区大国来说,东盟反而一度被认为是比对方意图更值得信任的主导力量。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东盟在协调大国间利益、搭建区域合作平台、增强成员间互信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然而,近年来东盟内部凝聚力和对大国影响力的严重不足、对“中心地位”的极力维护,以及“东盟方式”的固有缺陷等使其他成员对东盟的能力和意图可信赖性都变得更加质疑和不满。
基于其日益强大的经济力量和负责任的大国态度,中国在区域和世界经济发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从而成为目前最有潜力引领区域合作的成员。然而,尽管其他成员已显著提升对中国能力可信赖性的积极预期,但中美战略竞争、台湾问题、南海问题等因素使其他成员对中国的意图可信赖性仍存在较大疑虑,从而制约了它们对中国成为地区主导力量的信任与支持。
5.缺乏值得信任的国际制度规范
从供给端来看,东亚地区长期缺乏值得信任的国际制度规范,域内各国建立、维持、增强互信缺乏足够的内部激励与外部保障,这是导致东亚地区始终难以形成制度信任、系统性信任基础长期严重不足的主要根源之一。
一方面,美国主导建立的一系列多边国际制度规则歧视性较强、公平性较弱,大部分东亚国家的权益都很难得到真正保障。这不仅大大制约了它们对美国和既有国际制度规则的信任,也激发了各国的经济民族主义情绪和对多边国际制度的工具化利用倾向。这也是为什么东亚成员既希望利用美国主导的多边国际制度发展本国经济,又积极寻求摆脱不公平制度规则的束缚。
另一方面,美国对东亚地区经济与安全二元分离的制度安排为美国及其亚太盟友“骑墙”提供了便利,并使东亚在这种制度安排的长期影响下逐渐形成了以资本和权力共同主导的信任文化,从而导致其他非美国盟国既重视地区成员之间共同的经济利益,又对地区权力分配变化高度敏感,且担心被美国及其亚太盟友背叛。长此以往,域内成员在理性与感性之间变得日益分裂,在信任与不信任之间更加模糊不定,因此很难在身份认同、价值观念等方面不断增进共识。
在这一背景下,以非正式性、包容性、协商一致、共识建立等为核心的“东盟方式”逐渐成为东亚各成员所普遍接受和认可的行为规范。在很大程度上,“东盟方式”不仅继承了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等既有国际规范,也较为符合东亚各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和基本政治安全诉求,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各国在对外交往中的不安全感,从而对东亚成员在互动中增强互信、形成共有观念和更加一致的行为模式有一定的激励作用。然而,“东盟方式”仍不足以帮助各成员建立制度信任,甚至还有一定的阻碍作用。一方面,“东盟方式”通过将困难问题延迟解决或暂时封存来缓解成员之间的冲突和分歧,这既没有真正解决成员之间的争端,也难以对各成员行为形成足够的约束力,因此很难抑制或惩罚个别成员的背叛或“骑墙”行为,并减少其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东盟方式”主要是过程导向而非结果导向,在重大问题上的协调效率较低,从而导致其推进合作进程的行动较为缓慢,在重大危机或突发性事件中的动员能力和利益协调能力也十分有限。
6.主要成员对美国的双重不对称依赖
从耦合项来看,域内成员在经济和安全上对美国的双重不对称依赖是导致东亚区域经济合作中信任供需矛盾长期难以调和的最主要根源之一。
一方面,对美国经济上的不对称依赖是东亚各国之间得以建立并长期维持信任关系的重要基础,但也是导致它们之间信任关系脆弱性强、稳定性弱的重要原因。在二战结束后很长一段时间,美国是几乎所有东亚国家(地区)的最大出口市场(之一),地区内生产—消费循环的实现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美国这一最终产品消费市场。因此,东亚成员在“生产”环节的分工协作是它们之间理性信任的主要来源,但也使它们容易因为国际分工体系或东亚生产网络的调整而动摇信任基础,破坏互信关系。
另一方面,日、韩等成员长期以来对美国军事上的不对称依赖不仅为美国影响其内政外交、干预区域合作进程都提供了便利,也使东亚区域经济合作长期处于“封闭性”与“开放性”之间的失衡状态。美国的频繁干预使主要成员不断产生增强东亚地区自主性与内部互惠性、建立相对封闭的区域经济合作架构的主观期望。但对美国的双重不对称依赖又导致它们不得不在实践中奉行“开放的地区主义”,确保区域经济合作的模式和进程都符合美国的价值和利益,否则就会因为美国的反对或搅局而失败。长此以往,这种封闭性与开放性之间、信任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和张力使得东亚各国在“东亚”、“亚太”、乃至“印太”之间变得越来越撕裂,成员身份与地区信任网络边界变得越来越模糊,区域合作中的信任供需矛盾也越来越难以调和。
7.中国崛起
从耦合项来看,中国的迅速崛起是导致近年来东亚区域经济合作中“信任赤字”日益凸显的主要内部因素。
其一,中国崛起所引起的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动摇了东亚成员之间既有的理性信任基础。在东亚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和美国主导的国际贸易体系下,中国与其他成员之间的竞争与合作主要集中于“生产”领域,东亚内部贸易也以中间品贸易为主。但中国的迅速崛起和经济转型升级不仅使其在“生产”领域竞争力显著增强,也使其逐渐成为最有可能替代美国重塑区域产业链、提供最终消费市场的国家,从而导致东亚成员之间基于既有国际分工体系建立起来的理性信任出现了明显动摇。
其二,中国崛起引起的域内权力分配变化大大增加了东亚成员之间维持和增强互信的成本与难度。一方面,随着中国与其他成员之间相互依赖关系的非对称性进一步扩大,中国与其他成员之间巨大的背叛成本差异,大大增强了其他成员的安全焦虑和自我脆弱性预期,也抑制了它们在区域合作中承担更多信任风险的意愿。另一方面,中国在经济、军事、科技等领域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对日本和东盟争夺区域合作主导权造成了更大阻力,从而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它们的不满情绪。
其三,中国崛起可能会引起地区安全局势和国际政治经济格局的重大调整。这些不确定性的显著增加也提升了东亚区域经济合作中的信任需求,使各成员客观上需要进一步增强互信以将合作中更多的不确定性确定化。
8.美国亚太战略调整
从耦合项来看,美国亚太战略正日益朝着不利于东亚区域经济合作深化发展的方向调整,这是导致近年来东亚区域经济合作中信任供需矛盾不断加剧、合作进程严重受阻的主要外部因素。
其一,奥巴马政府“重返亚太”后的亚太战略调整加速了成员之间的互信流失,并削弱了东亚地区本就薄弱的系统性信任基础。一方面,奥巴马政府加强亚太军事部署、高调介入南海争端等举措加剧了中国对美国的威胁认知和对其他成员的防范心理,也增加了部分成员对中国的威胁感知和采取投机行为的动机,从而导致成员间的恶性互动显著增加,信任水平急剧下降。另一方面,美国利用TPP对冲中国影响力等行为不仅加剧了东亚区域经济合作中的主导权之争,凸显了东盟和“东盟方式”的缺陷和不足,也严重阻碍了东亚地区信任网络边界的形成,削弱了东亚内部凝聚力和成员间的相互认同,从而对地区内系统性信任的形成造成了更大阻力。
其二,特朗普政府的亚太战略调整不仅进一步破坏了地区内各个层面的信任基础,也增加了东亚区域合作中的信任需求,从而引发了更为严重的“叠加效应”。一方面,特朗普单边退出TPP、强势挑起对华“贸易战”、大肆宣扬“印太”概念、对东亚各国设置贸易壁垒等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国际贸易制度的权威性与区域合作机制的有效性,也导致地区供应链结构和国际分工体系面临重大调整,中美关系、地区安全局势和世界经济发展状况急剧恶化,地区内多个层面的信任基础都遭到严重破坏。另一方面,在“特朗普冲击”下,各国经济发展、东亚国际格局和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骤增,主要成员对于增强区域合作、减少外部风险的主观预期和客观需求都显著提升。
其三,拜登政府基本继承和发展了特朗普政府的“印太战略”,不仅进一步加强了全面对华战略竞争,还企图通过IPEF架空RCEP,逼迫其他成员与中国经济技术“脱钩”。这不仅进一步加速了国际分工体系和地区供应链的裂化,加剧了东亚和东盟内部分裂,也对东亚国家之间的信任关系和地区信任网络造成了更加严重的破坏,使国际社会和地区内各个层面的信任基础都变得更加薄弱。随着东亚国家间互信的进一步流失,东亚区域经济合作或将进入较长一段时期的“调整期”。
(三)对东亚 “信任赤字”影响因素的权重分析
那么,对现阶段的东亚地区来说,在“信任赤字”问题的众多影响因素中,究竟哪个(些)因素的影响最大呢?为了进一步挖掘不同影响因素的相对权重,笔者特地向东亚各国深度参与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研究/谈判/实践的37位专家学者,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决策者和工作人员进行了问卷调查,并运用层次分析法对各影响因素进行了定量分析。具体操作如下:
1. 根据图4,本文将 “东亚区域经济合作中的‘信任赤字’”定为目标层(L1), “信任需求过高、信任供给不足、耦合项”定为原因层(L2),八个主要影响因素定为因素层(L3)。
2. 基于对调查结果的整理统计,建立各层级的成对比较矩阵如下:
矩阵A表示L2层相对于L1层的重要程度,其排序依次为:信任需求过高、信任供给不足、耦合项。
矩阵C1表示L3层中不同因素相对于L2层“信任需求过高”的重要程度,其排序依次为:“缺乏合适的目标设置”、“非传统安全威胁的频繁冲击”。
矩阵C2表示L3层中不同因素相对于L2层“信任供给不足”的重要程度,其排序依次为:“东亚各国自我脆弱性预期普遍较高”、“缺乏值得信任的主导力量”、“缺乏值得信任的国际制度规范”。
矩阵C3表示L3层中不同因素相对于L2层“耦合项”的重要程度,其排序依次为:“主要成员对美国的双重不对称依赖”、“中国崛起”、“美国亚太战略调整”。
根据计算结果,在L2层中,“耦合项”对东亚区域经济合作中“信任赤字”的影响最大;其次是“信任供给不足”;“信任需求过高”影响最小。在L3层,“美国亚太战略调整”、“中国崛起”、“主要成员对美国的双重不对称依赖”这三个因素的影响最大;其次是 “缺乏值得信任的国际制度规范”、“各国自我脆弱性预期普遍较高”、“缺乏值得信任的主导力量”和“缺乏合适的目标设置”;“非传统安全威胁的频繁冲击”的影响最小(如图4、5所示)。
五、结语
如果信任问题研究是一棵年逾古稀却依然枝繁叶茂的大树,那么“信任赤字”便是这棵树上日益夺目的一缕新枝。尽管目前学界对“信任赤字”的理解和阐释仍比较模糊和混乱,但这也意味着关于“信任赤字”问题的理论和政策研究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本文尝试在合作的情景下对“信任赤字”定义进行了明确界定,初步构建了关于阐释“信任赤字”及其成因的理论分析框架,并尝试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信任赤字”问题的影响因素及其权重差异进行了分析,从而为理解这一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和视角,也可为决策者提高解决方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供一定的参考。
本文的研究表明,作为一个独立的学术概念,“信任赤字”并不是“互不信任”或“互信缺失”的代名词,也不仅仅意味着“信任破坏”或“信任流失”,而是意指合作中信任供不应求的状态。本文的研究还表明,“信任赤字”并不是一个常量,而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信任需求过高/增加或信任供给不足/降低都可能引发“信任赤字”。因此,破解这一问题的关键不仅仅在于促进国家间信任的建立、增强和修复,更在于努力寻求合作中信任供给与信任需求之间的动态平衡,尽力弥合国家间信任水平与合作水平之间的鸿沟,使国家之间形成“通过更多成功的合作实践维持和增强互信,并通过不断提升信任层次、夯实信任关系来促进合作机制协同进化”的良性循环。
从本文的研究可以看出,东亚成员之间并不是一直“互不信任”,但不同程度的“信任赤字”却长期存在于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各个历史发展阶段,且近年来具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这不仅阻碍了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深化发展,也制约了成员之间信任关系的稳定发展与信任水平的稳步提升。究其根源,这是东亚地区长期以来信任需求较高和信任供给不足两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应归咎于缺乏合适的目标设置、缺乏值得信任的制度规范、以及主要成员对美国的双重不对称依赖等一系列因素的长期影响,尤其是近年来美国亚太战略调整和中国迅速崛起所引起的“叠加效应”。
鉴于本文研究问题的复杂性,加上笔者的能力和水平都有限,本文仍存在诸多不足之处。笔者认为,在本文的基础上,未来还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改进、开展更加深入的研究:1)本文对“信任赤字”问题的分析所暗含的一个前提条件是“合作的建立与进化都离不开信任,不同层次合作机制的建立需以相应层次信任的形成为基本前提”。尽管有不少学者论证了信任对于合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不同信任类型的形成条件、信任与合作之间的复杂关系及其作用机制等问题都值得进一步深入挖掘和探讨。2)受样本采集渠道的影响,本文定量分析的样本数量仍相对较少。未来可在丰富和拓展样本采集渠道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充样本数量,并对受访对象进行阶段性跟踪回访,就不同历史阶段内各影响因素的相对权重进行比较分析。3)本文的研究虽为破解东亚“信任赤字”问题提供了一些思路和线索,但未能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与政策建议。因此,东亚各国究竟应如何破解“信任赤字”,在减少耦合性因素的负面影响、提高信任供给、降低信任需求等方面取得实效和突破,仍有待国内外学界同仁共同开展更加深入的交流和探讨。